113454886 发表于 2014-7-1 13:59:18

风险控制说明

风险控制说明来源:吉洋农产品交易市场 日期:2014年4月17日 09:17

为控制交易商资金风险,本市场实行强制转让制度,对交易商未按规定及时追加订货保证金的,以及发生其它违规行为的,系统对交易商持有的部分或全部电子交易合同予以强制转让。代为转让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违规的交易商承担。
交易商无法履行合同的,本市场有权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按规定实行代为转让,并用转让后释放的保证金赔偿守约方或系统因该交易商未履行合同带来的损失;
关于市场强行平仓的两种情况:
1、交易品种持仓仓单,最长持仓日期为90日(90天包括周末和国家法定假日),超出90日持仓仓单而不进行交收行为,则视为违约仓单,系统将会进行强行平仓处理(如周末或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平仓时间是按照顺序以市价的形式强制转让其所持的到期仓单。

2、交易商如未能在可用资金小于零的下一交易日开市前补足资金,如未补足资金的应在第二个交易日开市后30分钟内转让其所持的合同,否则系统将于09:30分后,按照顺序以市价的形式强制转让其所持的任何合同,直至可用资金为正数为止。   交易日09:30分时可用资金小于零的,系统将于09:30分后按照顺序以市价的形式强制转让其所持的任何合同,直至可用资金为正数为止(如因交易商转让仓单阻碍系统强制转让所造成的损失由违规的交易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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