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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类产品生存空间再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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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行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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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21
发表于 2014-5-5 15: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周,在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中,互联网金融被作为一个专题单独列出,显示出监管机构对这一领域发展的重视。新金融记者发现,报告中提及以余额宝为首的“宝宝”类相关理财产品,有两点新意值得注意:一是首次明确将余额宝定义为基金直销产品;二是公布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主要原则。
  业内人士认为,从上述信息可以判断,“宝宝”类产品未来会面临更严格的市场监管措施,相应产品的生存空间也会进一步压缩。
  余额宝优势不再
  与银行传统理财产品相比,余额宝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产品收益率高和资金流动性强两方面,但从近期市场情况看,余额宝的上述两点优势正在慢慢消失。
  截至5月2日,余额宝七日年化收益率为5.0280%,这与其在今年1月8日创下的6.7610%的收益率阶段性高点下降了近2%,仍有下滑的趋势。“5月份,不排除收益率在5%左右的基础上继续下滑。”余额宝副总裁程立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余额宝收益率最终会回归至一个相对合理的水平,会比银行活期存款高一些,估计会跟定期存款持平。而当前国有银行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为3.25%。
  客户更为关心的问题是,自4月24日开始,余额宝超过5万元的大额赎回将不再享受T+0,而是变成T+1。根据支付宝发布的公告,从4月24日起,转出日累计超过5万元的,将默认为普通转出。在转出时间上,如果用户在工作日当天15点前申请转出,则资金在下一个工作日24点前可到账;但如果客户在当天15点后提出转出申请,则资金必须在下两个工作日24点前方能到账;此外,非工作日提出转出申请,也会在下两个工作日24点前方能到账。不仅如此,支付宝还规定,每天从余额宝转出到银行卡次数上限为3次,余额宝转出到支付宝则不受转出次数限制。
  对于上述政策调整的原因,支付宝解释该规定主要是根据用户的使用情况进行优化调整。但好买基金研究则认为,这是余额宝主动进行资金流动性调整的一种手段。一方面,从年初到现在,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货币政策相对稳健因素影响,资金利率出现大幅回落。特别是货币型基金的资产配置基本以协议存款为主,近期的收益也是逐级下滑。随着赚钱效应下降,不排除未来某个时点,市场出现资金从“宝宝类”净流出的局面,即出现央行所说的“出现类似存款"挤兑"风险”。届时,货币基金的流动性管理也会陡然而生,而大额资金的T+1日到账,通过时间上的短差可适度缓解上述流动性风险。另一方面,余额宝仅用3个季度的时间,就已将规模提升至5400亿元。“宝宝类”产品规模的迅速膨胀,如果对T+0的规模不加以限制,作为垫资主要机构的基金公司将面临较大压力。因而“T+0限额”政策在满足小额流动性需求的基础上,能更好保证基金整体的平稳运作。
  监管逐渐加码
  “现在看来,余额宝靠拼收益来扩大市场规模的做法行不通了。”某国有银行天津分行负责人告诉新金融记者,从商业银行角度观察,“宝宝类”理财产品在诞生初期,经营模式和用户体验都令传统银行感到震惊,但后来“宝宝类”产品的竞争却走入了一味比拼收益率的“歧途”,“而结果就是客户的忠诚度的降低,毕竟客户资金哪里收益高就去哪里。”
  事实也证明,货币基金已经成为基金规模暴涨暴跌的双刃剑。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2014年一季度,在互联网金融浪潮推动下,国内货币基金规模暴增至1.44万亿元,占基金总规模的比例达到了41.7%,超过股票基金成为第一大基金品种。但一些基金公司规模也因为货币基金出现缩水。根据天相投顾统计,在已披露季报的基金公司中,有9家公司一季度规模缩水超过50亿元,其中3家缩水超百亿,中银基金规模缩水高达379.67亿元,总管理规模从2013年年底的1217亿元下降到今年一季末的837.42亿元,降幅达到31%;大成基金管理规模从去年年底的814.51亿元下降到今年一季末的585.87亿元,缩水228.64亿元,缩水幅度28%;易方达基金总规模同期也缩水了130亿元,降幅为9%。
  一位市场人士表示,“宝宝”类产品的大热是互联网介入的背景下,直销和银行代销被互联网渠道所替代的结果,真正实现了普惠金融。但在“T+0赎回”、“银基快速转账”的支持下,“宝宝”的类储蓄性质大为增强,却又有着极强的流动性。上述特性,反映在央行的《报告》中,就是监管层对有可能“降低银行资金来源稳定性”的担心。所以从央行角度看,监管“宝宝”类产品的最终目的,“是避免因某种金融业务创新导致金融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增加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也不能因此影响银行体系流动性转化,进而降低银行体系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能力。”
  此外,央行《报告》明确了互联网监管原则,“不允许存在提前支取存款或提前终止服务而仍按原约定期限利率计息或收费标准收费等不合理的合同条款。”加上余额宝已经被央行定性为基金直销产品,那么它在赎回操作上,应该符合相应的监管原则。从某种意义上看,此前余额宝“提前支取不付罚息”的最大政策红利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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